玉溪市2023年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
工作人員報考指南
一、選調信息可在哪些網站查詢?
玉溪市2023年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、筆試通知、資格復審通知、成績公布、公示等選調信息均由玉溪人才網(www.yxrc.cn,下同)發(fā)布。轉載的網站可能會信息不全或錯誤,請報考者認準網址。
二、選調公告發(fā)布后選調計劃還會變化嗎?
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,選調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,所以請各位報考者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《玉溪市2023年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》(以下簡稱《崗位表》),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。
三、所學專業(yè)由什么證明材料予以證明?有多個學歷,其多重的學歷信息可否交叉使用?
報考者“所學專業(yè)”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所載專業(yè)名稱予以證明,報名時按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所載專業(yè)名稱填寫。第二學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人員,其學位證書為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,可以用任一學位證書所載專業(yè)報名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規(guī)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(教學廳函﹝2014﹞14號)規(guī)定:高等學校頒發(fā)的輔修專業(yè)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,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。所以單獨的輔修專業(yè)證書不能作為“所學專業(yè)”的證明材料。擁有多個學歷或學位證書的人員在報名時,對于“畢業(yè)院校”“畢業(yè)時間”“學歷”“學位”等項目,只能填寫符合職位要求的一份學歷或學位證明的信息,多個學歷或學位證書間的學歷或學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(有特殊說明的崗位除外)。不是以最高學歷相應專業(yè)報考的,畢業(yè)年份可按最高學歷畢業(yè)年份認定。
四、如何判定所學專業(yè)是否滿足崗位專業(yè)要求?
報考者在選擇崗位時,應首先對照教育部專業(yè)目錄,看自己所學專業(yè)的分類是否與崗位要求相同,可以詢問選調單位予以了解,隨后在報名系統(tǒng)中填寫本人畢業(yè)證或學位證所載專業(yè)名稱。選調單位根據(jù)報考者填報的專業(yè)名稱及主要所學課程,結合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所學專業(yè)是否符合崗位要求。
五、報考者對自己填報的信息要負什么責任?
網絡報名是基于報考者誠信的前提下開展的,故我們首先認定報考者自己填報的信息是真實的,請報考者一定要認真檢查自己填報的信息。
六、報名的基本流程是什么?
網絡報名的大致流程為:注冊登錄玉溪人才網個人會員→進入網上報名欄目→選擇考試和報名崗位→填寫報名信息并保存,上傳免冠證件照和身份證照片,同時上傳蓋章后的《玉溪市2023年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》掃描件→提交報名資料→等待審核→審核通過→報名成功。
七、報名資格審查如何進行?
報名資格審查采用人工審查的方式進行,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均審查通過才視為通過資格審查。人工審查中不排除誤審的情況,如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中的某一要素,而被審查通過的情況發(fā)生時,報考者須積極配合并服從選調工作主管部門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理。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過程,對在任何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查明不符合公告和崗位要求的報考者,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。
八、報名系統(tǒng)中“是否滿足崗位要求的選調條件”是何含義?
報考者本人對照崗位的選調條件及公告的其他規(guī)定,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,自擔責任。如果不選取則審核無法通過,如果在“符合以下條件”前點選則必須保證自身條件符合崗位選調的所有條件,同時還要滿足崗位選調條件里未詳述但公告已作規(guī)定的要求。
九、如何查看報名情況?
(一)查看崗位和報名情況
進入玉溪人才網→選擇網上報名→找到對應考試名稱→點擊“查看崗位和報名情況”進入崗位報名情況頁面,即可查看各崗位的報考人數(shù)、通過審核人數(shù)和已交費(或免費)人數(shù)。報考者須注意“已交費(或免費)人數(shù)”為最終有效報名成功的人數(shù)。
(二)查看個人報名狀態(tài)
進入玉溪人才網→會員中心登錄→找到“我的報名”→點擊“當前報名”的“查看詳情”鏈接→進入“正在報名的考試”頁面即可查看當前報名狀態(tài)及報考進度。
十、被取消崗位后的已報名人員是否還可報其它崗位?
對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,允許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,改報時間和方式將通過玉溪人才網另行通知。
十一、選調過程中需要提交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有哪些?
在報名、資格審查、考試等選調過程中均需提交個人有效身份證件,包括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,要求為原件。身份證遺失或其他情況無身份證,請及時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。
十二、筆試成績公布后,能否申請查疑?
原則上不受理查分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申請查疑:
(一)參加筆試但無筆試成績或分數(shù)為零分的人員;
(二)參加筆試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;
(三)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。
符合查疑情形的由本人在筆試成績公布后3天內,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,向玉溪市人事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。
十三、關于對違紀違規(guī)的報考者有哪些處理方式?
(一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對于考試作弊的規(guī)定
第二十三條“在依照國家規(guī)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,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社會保障卡、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”。
“有前款行為,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(guī)定定罪處罰”。
第二十五條“在法律規(guī)定的國家考試中,組織作弊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”。
“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,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”
“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考試的試題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”
“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(guī)定的考試的,處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”
報考者和其他人員違反《刑法》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來源:https://www.yxrc.cn/yxrc/article.g?m=detailRc&p_id=23884351&cateid=4
云南長風教育微信訂閱號 :二維碼掃一掃 熱點資訊全知道
關注云南長風教育,微信賬號:ynrszk
及時獲取云南地方人才招聘、公職人事考試、考試動態(tài)、培訓招生等信息。
版權與免責聲明
①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調整與變化,云南長風教育所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,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。
② 本網注明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稿,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(yè)性學習目的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內容、版權等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(lián)系。
掃一掃
關注微信公眾號
實時掌握考試信息